3月13日,峨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峨山县法院在峨山县小街中学公开开庭巡回审理。峨山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在庭审中以严谨的证据链条与精准的法律适用有力指控犯罪,小街中学组织师生共计600余人现场旁听,沉浸式体验了这场别具一格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

经庭审查明,被告人黄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手机以及对应的密码提供给他人,用于支付结算并帮助转移涉诈资金,涉案支付结算金额45万余元,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黄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当庭宣判。

参与旁听师生纷纷表示,在庭审中,检察官列举大量事实证据,释法说理、深入浅出,普及电诈的危害和防范知识,让原本晦涩的法律变得鲜活易懂,感受颇深、深受教育。下一步,将进一步增强电诈防范意识,提升防诈能力,远离犯罪,自觉成为反诈知识的传播者,共同守护校园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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