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冒充公检法诈骗。张某接到一个电话,称其身份信息泄露,被用于洗黑钱,需配合公检法调查,检查名下账号。张某将账户信息与短信验证码悉数告知对方后,被其分4次共计转账人民币24.04万元。
案例二:网络刷单。张某被朋友拉入一个刷单微信群,初期确有报酬,但一段时间后,对方就以各种借口推诿不再兑现,并要求其继续刷单。今年5月底,当对方与其正式失联,张某才察觉自己被骗,但已损失本金及收益共计1800元。
案例三:“杀猪盘”。张某通过朋友圈下载了一个名为“乐语”的App,相关理财师主动加其为好友并引导其在理财网站内注册账号。之后,该网站客服以张某账户被冻结,需要解冻费、担保费等为由,多次诱骗其往该站客服提供的银行卡账户内转账,致张某损失13万余元。
案例四:网络贷款。合某通过一款名为“阳光金盛”的App贷款时,对方以需要缴纳保证金、解冻费等借口对其进行诈骗,合某共计被骗人民币31580元。
案例五:虚假购物。陈某某在微信上向好友购买66吨玉米,支付6万元后,对方以各种理由未发货,损失6万元。(玉溪日报记者 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