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消防支队出台《控酒“十严禁”》,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提升部队战斗力。
《规定》明确,一是严禁在工作时间、执勤值班和备勤期间饮酒;二是严禁酒后执行警务活动;三是严禁着制式警服饮酒;四是严禁携带部队文件、秘密载体饮酒;五是严禁醉酒后接打电话;六是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七是严禁未经审批饮酒;八是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严禁酒后滋事;九是严禁在除家庭以外场合饮酒未报支队指挥中心登记;十是严禁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非公务接待饮酒。
《规定》强调,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军政主官按照《玉溪市消防部队干部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对当事人严格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肖能详)
编辑: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