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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写法规、签订承诺书、转发微信朋友圈曝光……
玉溪交警柔性执法推行违法处理新方式
2021-08-25 10:24:19

“我叫李某某,2021年8月18日,在红塔大道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被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查获,已接受执勤交警的批评教育,我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请大家以我为戒,共同参与,守法出行,文明出行,争做创建文明城市的践行者、守护者。现需集齐20个转发截图……”这几天,这条“集赞”的内容在玉溪微信朋友圈里“走红”。而在现场,另一种抄写法规的执法方式也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关注。

为助力玉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化营商环境,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积极创新路面管理方式,自8月18日以来,在玉溪市中心城区凤凰路与棋阳路、东风路与红塔大道交叉口交警执法岗亭处,设置了两个交通法规现场学习抄写点,针对发现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摩托车驾驶人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当事人采取抄写法规、签订承诺书、转发微信朋友圈曝光等方式进行处理。通过加大对行人和非机动车、摩托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文明出行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当事人也可以选择缴纳罚款的处罚方式。

该新举措受到了广泛关注。“我很支持这样的做法。采取抄写法规、转发微信朋友圈曝光等方式,能够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市民李女士说。

现场,一名在禁止调头的路口违反交规被交警查处的驾驶人,在接受交警的安全教育后,选择了抄写法规接受再教育。“我因为违反交规,在接受安全教育后,以抄写法规的方式增长交通安全知识。我觉得这种方法还是比较好的,有利于我们增长交通安全知识,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徐先生表示,通过此次学习,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此次推行的违法处理新方式适用于行人闯红灯、走路不走人行道、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翻越隔离护栏;骑行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逆向行驶、不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载人、玩手机、在人行道和斑马线上骑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员、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一如既往“零容忍”,从严从重惩处。

(业天骄  张龙斌)

编辑:禹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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