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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二十六日是抚仙湖保护活动纪念日,根据中共江川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开展“8•26”抚仙湖保护宣传活动日系列活动的通知(江办发[2008]57号)精神,江川县司法局认真组织开展了“8•26”抚仙湖保护宣传活动。一是与县环保局配合,出动2辆宣传车,抽调8名干部在沿湖进行宣传,巡回到沿湖各村播放《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录音30余场次,将《条例》内容 传到沿湖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沿湖村民进一步提高保护抚仙湖的意识,宣传中发《条例》200余册、《保护抚仙湖 我们共同的责任》、《保护抚仙湖 我们共参与》、《关爱母亲湖 从你我做起》宣传资料及宣传图画5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并讲解《条例》主要内容。二是组织8名干警对抚仙湖主要入湖河道、沟渠入湖口、湖滩、湖岸的垃圾、漂浮物及村庄垃圾进行打捞、打扫和清运,切实改善沿湖周边环境。
来源:江川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普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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