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司法局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强化内部管理

2008-10-15 15:42: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把实施四项制度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新平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建立、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及措施,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四项制度的实施,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进一步改善,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向上,严于律己,营造了轻松、愉快、进步的良好工作环境,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机关。
    一是制定并实行《县司法局首问登记制一次性告知制挂牌上岗制》,规定县司法局各科、室、处、所、中心实行首问登记制,在明确群众来电来信来访首问接待人、首问责任人的职责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首问登记管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认真填写《县司法局来信来电来访首问登记表》;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群众来办理事项的,符合办理事项规定能当场办理的现场办理,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减轻群众办事负担;实行挂牌上岗制,制作上岗证,公示干部职工姓名、职务和岗位,上班时间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制定并实行《县司法局AB角制》,在局领导班子之间、各(科、室、中心、处、所)负责人之间、各一般工作人员之间实行AB角制,范围覆盖全体干部职工,实现业务工作相互补位、相互促进。
    三是制定《县司法局办理服务承诺事项登记表》及《县司法局服务承诺事项办理情况统计表》,旨在建立服务承诺兑现机制,落实已经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服务事项,并作备案,科学管理已办理的事项。
来源:新平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普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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