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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今年烟叶收购工作,落实好全市2008年烟叶收购会议精神,实现烤烟收购工作“三确保”(确保质量、确保收购、确保增收)的目标,圆满完成今年的烤烟生产任务,自8月初至10月初期间,县烟草专卖局、司法局等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到各烟区乡镇和烟叶站,组织开展烟叶收购法制宣传活动,为依法维护烟叶收购秩序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宣传活动准备早。为巩固烟叶按合同种植阶段的法制宣传成果,落实好市、县烤烟收购会议精神,县烟草专卖局、司法局,抽调工作人员,制作了宣传录音磁带,分发到各烟区乡镇,使整个活动按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有效地开展。 二是宣传方式多。各烟区乡镇结合实际,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布标、播放录音带、发放烤烟收购法律宣传资料、板报、设立法律咨询台及深入到村、组,以召开群众会和技术培训会等形式,大张旗鼓地把与群众生产息息相关的《烟草专卖法》、《合同法》、《涉烟违法犯罪案件执法有关问题》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按合同收购烟叶政策广泛地宣传到广大群众中,基本做到家喻户晓,有效地做好了烟叶按合同收购宣传工作。 三是群众反响大。广播宣传与现场咨询紧密结合,宣传阵容大,材料内容丰富且贴近实际、贴进群众,受到广大群众好评。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115人次,宣传车20辆次,布标4条,录音带5盘,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10人次,受教育群众4万余人,及时上报市局宣传图片11幅。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烟叶种植收购法制宣传活动,让广大烟农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按合同种植收购烟叶政策,为烟叶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了全县今年烟叶按合同收购工作的圆满完成。
来源:新平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普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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