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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日施行的《律师法》和7月18日司法部发布施行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对本所律师的执业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律师执业档案,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本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考核结果。为此,我局决定开展全市律师事务所执业年度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律师事务所是否接受业务委托,统一收费,依法开具发票,有无违反规定办理风险代理案件,是否建立健全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律师事务所是否建立重大疑难、群体敏感案件的集体研究、请示报告制度,合伙人会议、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是否正常、有记录。三是本所律师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是否建立投诉查处制度及奖惩情况。四是律师事务所党建开展情况,律师党员教育、管理活动是否正常。五是按照中华律师协会制定的办案规范、业务操作指引等,对本所承办案件的业务质量进行检查、监督情况。六是是否按《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七是对实习律师的指导、管理、考评情况。八是律师完成法律援助义务情况。九是对本所律师建立执业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律师执业档案情况。 各律师事务所在认真组织学习《律师法》及司法部有关律师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自行检查整改,于11月20日前向县区、市司法局提交书面执业情况检查报告。市局、市律协将组织工作人员适时进行检查。
来源:市律师协会 编辑:乐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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