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法律援助中心李宗福受司法部表彰

2008-11-4 10:02:00
  

2004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海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宗福带领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和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基本建设,努力运用法律手段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为推动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做出了突出贡献。近日,李宗福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受到司法部表彰。

       (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 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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