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哀牢山东麓的水塘镇是一个彝、傣、拉祜等多个少数民族聚居的乡镇。近年来,水塘镇立足新时代,结合民族地区的特殊性,积极探索富有民族地区特色的“党建+三治+一网”的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子,实现了民族群众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全员参与的新模式,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一、以党建引领为“魂”,立根基
以基层党建为引领,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从各少数民族党员带头人中选出有威信、有工作能力的同志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配强、配全村(社区)班子,强化“保一方、保一村稳定”的政治责任。健全“三级书记”负责制,制定责任挂钩联系清单,将党政同责的社会治理、法治建设、信访维稳纳入党政班子成员联系村、纳入村(社区)党总支、村(居)民委员会联系小组工作任务清单,逐项推进落实。全面提升8个党组织、整顿1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增加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充实基层网格内党支部、党小组,强化党群联动、干群联动、民族联动,把党的领导充分体现在基层社会治理的最末梢,让干部沉下心、俯下身、融入情,真正为民族地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真正实现党的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双推进”“双促进”。
二、以三治融合为“梁”,建格局
(一)加强自治,共建共治添和谐。着力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民族自治机制,构建”大家管村事”、“村事大家管”的民族共治体系,着力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民安民创。完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自治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引导基层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社会事务,推动从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建立百姓叙事和村事公众信息两个议事平台,增强民族群众参与自治的能动性,广泛吸收群众的意见建议,凝聚各方共识,制定村规民约,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形成有人议事、有人共事、有人办事氛围。
(二)树立法治,惩恶扬善树正气。加大法律宣传,利用民族群众赶集日,彝族、傣族、拉祜族节日,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定期送法到村、到寨,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依托镇村综治中心建立健全“一窗式”法律服务平台,确保民族群众寻求法律帮助时找得到门、找得准人、找得对路。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引导群众依法化解矛盾、解决纷争。落实“一格一警一律师”,全镇9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部纳入到全科网格管理,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开展定期典型案例发布和宣讲,利用群众身边的正反典型进行法律评析,积极推动崇法向善、循法而行成为全体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反向促进群众遵法守法。
(三)深化德治,兴乡村振兴之风。强化德治的引领作用,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挖掘当地民族群众传统民俗文化,引导各民族群众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引导民族群众用本民族语言、山歌等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自编自导自演,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抵制陈规陋习、贬斥失德失范。强化村民的社会责任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广泛通过先进“亮牌”和设立“好人榜”“曝光栏”等,评判正反两方面典型,倡导群众“学”身边的典型和榜样,“改”身边的缺点和毛病,引导广大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反对封建迷信、铺张浪费,遏制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每月开展“最美村庄”“最美家庭”评选,用积极向上的行为和舆论力量推进家风建设。
三、以“一网”服务为本,释活力
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全面推行“网格化+十户联防”治理模式,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充分发挥和依靠治保员、调解员、巡逻员、网格员、十户联防小组及“一村一组”工作队员的作用,将工作延伸到每家每户,每个安全隐患点、矛盾纠纷集中点,实现“静态管理到物、动态管理到人、跟踪处置到事”的服务格局。实行镇村组负责人包案,积极调处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隐患,实行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对于有反弹迹象的,提前介入,认真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做到多发性矛盾集中调解,突发性矛盾重点解决,季节性矛盾提前解决,经常性矛盾随时解决,通过回访反弹到位制度做深做细做实,2019年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8件,调解率达100%,2019年群众满意度调查率达到了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