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一被执行人不如实申报财产且 拒不执行 被司法拘留十五日并罚款
2020-08-14 09:23:28
近日,通海法院依法对妨害民事诉讼、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岳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强制措施。
涉及被执行人岳某某四起借款合同纠纷案,通海法院于2020年7月27日向被执行人岳某某送达了执行材料,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要求其如实申报财产,并告知了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岳某某却未如实申报财产,并于2020年7月29日将其名下长安牌车辆出售,办理了过户登记。2020年7月30日执行法官通知其到法院,耐心释法,多次劝导岳某某配合法院执行,但岳某某不听劝解,依旧拒不执行。
被执行人岳某某未如实申报财产且拒不执行,通海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决定。
在拘留期间,被执行人岳某某认识到自己的严重错误,对自己的行为真诚悔过,并作了诚恳的道歉,将车辆价款和罚款交到法院。
法官提醒:
(1)被执行人应当如实申报财产情况,积极配合执行。
(2)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拒不执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拘留、罚款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海法院张财富)
编辑:通海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