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海法院执行干警到九龙社区,为行动不便的申请执行人彭某某送执行款上门,解决当事人不便到法院领取执行款的难题。
该案为申请执行人彭某某与被执行人彭某义、彭某堂、彭某春赡养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2021年医药费。因彭某义、彭某堂、彭某春未履行义务,彭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立案后,积极采取财产查控措施,及时传被执行人到通海法院执行局,通过明法释理,使其主动缴纳了相应款项。
由于申请执行人彭某某已年过90,年老体弱,无法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为尽快将执行款送到当事人手上,并减少当事人路途奔波,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宗旨,执行干警前往当事人家中现场发放执行款。
在申请人彭某某家中,执行干警在申请人家人的见证下,将上述执行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彭某某在收到执行款后激动地表示:“我现在年纪大了,行动也不便,本以为这笔钱还要拖很久,没想到法官把钱直接送到我手上,真是太感谢法官了。”并为通海法院为民办实事的举措点赞。
此次,为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送执行款上门,是通海法院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工作成效的具体展现。下一步通海法院将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为民意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拓展司法为民工作举措,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真正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到实处。
(通海县人民法院 文浩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