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要求,通海法院通过“诉调联动”,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诉源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通过诉调衔接、调裁对接、登记立案,开展繁简分流引导工作 。
登记立案:收到立案材料后,由窗口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甄别分流,对于不适宜诉前调解的案件,做好立案登记,及时立案;
诉前调解:对家事、小额等法律关系明确、适宜调解的纠纷,积极向当事人宣传诉前调解“快便捷、低成本、省时长”的优势,引导纠纷前端化解,在经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至本院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由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对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于当天申请司法确认,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负责与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对接的法官或法官助理及时对案件进行司法确认,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加大督促被告履行义务的力度,通过力促实现即调即执,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今年上半年以来,达成调解协议后督促履行40余件;
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由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出具结案报告并及时将案件返还立案庭,立案法官结合结案报告继续组织双方调解或通知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后将案件转入速裁团队或者精审团队进行审理,畅通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审理渠道。
今年以来,通海法院加大对案件诉源治理工作的力度,对已经委派调解的案件加强调解指导,1至6月,共委派调解案件1414件(调解中222件),调解成功685件,司法确认532件,调撤案件153件,调解成功率为57.5%。通过“诉调联动”,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通海县人民法院 谭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