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通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大队院内捡到一个钱包,与失主取得联系后将钱包归还,受到失主的称赞。
当日12时许,大队民警在事故处理办公室外大院内发现一个钱包遗落在地上,打开一看里面有1700余元现金、银行卡等物品,就是没有身份证。考虑到失主丢失钱包焦急的心情,民警又仔细翻了钱包,看能否找到线索。随后,在银行卡背面看到了持卡人的名字。民警通过对比上午处理事故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找到了失主的联系方式,并告知他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办公室取回钱包。
据失主讲述,他在处理完事故后粗心将钱包丢失,却丝毫没有察觉,直到回家后才发现钱包不见了,幸亏民警捡到及时电话通知。民警仔细核对身份信息无误后,将钱包归还男子,男子接过失而复得的钱包连声道谢。
(杨涵 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