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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 罂粟不是花,一棵也违法
2023-04-26 11:15:30

为了让群众更加深入的认识、了解、拒绝毒品,加强对毒品的自身防范及强化对他人吸贩毒监督,进而营造人人拒绝毒品,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有效提高群众对种植毒品原植物危害性的认识,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巩固禁种铲毒成果,通海县公安局开展系列禁毒活动。

【禁毒大队】禁毒宣传进山村

近日,禁毒大队民警及辅警到杨广镇杨梅沟村开展禁毒铲毒普法宣传,为山村群众送去一场禁毒宣传及时雨。宣传活动中,民警向村民展示了毒品实物样本“海洛因”“小麻”及吸毒用具“马壶”,向村民发放禁毒知识宣传手册400份,印有禁毒知识的环保袋500个,纸杯1000个,展出禁毒知识展板10块,设置咨询台1个。禁毒民警以通海县的实际案例向群众宣讲禁种铲毒知识,让“罂粟不能种,一棵也违法”的观念深入人心。

【河西、兴蒙派出所】铲除非法种植、食用罂粟原植物

近日,河西、兴蒙派出所联合开展整治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行动,有效净化辖区治安环境。一是精准研判。根据禁毒大队提供的线索,找到种植罂粟原植物的居民屋顶、院落,组织警力铲除。二是强化宣传力度。民警向种植罂粟原植物的人家及过往群众宣传禁种铲毒的常识,并告知广大群众:以食用蔬菜名义非法种植、出售、食用罂粟是违法行为,该植物食用后如同吸食毒品一样会上瘾,对人体、家庭、社会都会造成不可忽视的危害。罂粟苗是绝对不允许种植和销售的。

民警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通海县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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