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海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行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腾空土地返还)纠纷案,不仅化解了家庭矛盾,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继母继子积怨多年抢土地
申请人徐某系被执行人吴某1、吴某2的继母,2022年二被执行人的父亲去世后,位于村子东边的一块0.9亩的耕地引发了双方争议。继母徐某认为该块土地一直是由其和老伴耕种,现在老伴虽然去世了,但其还要继续生活,土地应该由其继续耕种。但两位儿子却认为这块耕地属于父亲的遗产,理应由两兄弟继承,遂共同将该块土地均分后各自栽种上了蔬菜。由此,新仇加旧怨,双方矛盾愈演愈烈,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最终闹上法庭。
2022年10月10日,通海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对该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应受法律保护,判决吴某1、吴某2分别于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将该块土地返还徐某经营管理。两兄弟不服,一边提出了上诉,另一边就父亲的房屋问题另行提起的诉讼。经上级法院审理,该案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两兄弟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2023年2月22日,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法官“三顾茅庐”解难题
通海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罗曼接手案件后,随即向二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分别与两兄弟沟通、了解情况。二人坚持认为,二人对父亲尽了赡养义务,父亲的田地二人有权利继承,坚决不退出土地。为便于案件执行,执行法官到到现场进行查看,了解到二被执行人在涉案土地上栽种的蔬菜到4月底就有收成,为避免执行给二被执行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经与申请人沟通,将本案的腾田时间延长至4月30日。在此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到二被执行人家中走访,耐心释明了继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在得知申请人徐某在另外一件分家析产案件中,同样对二被执行人负有金钱给付义务(房屋折价款5000元)时,执行法官找到了案件执行突破口,并以此做通了吴某2及申请人的工作。至此,只有吴某1仍然拒不执行,并在4月底蔬菜成熟出售后又种上了新的菜苗。
对此,案件不得不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法院向吴某1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后,初步制定了现场执行方案,并通知被执行人所在地村小组。2023年5月9日上午,执行干警连同司法警察一行8人到达执行现场,考虑到当事人双方关系的特殊性,为避免矛盾激化,法院并未当即执行,而是邀请吴某2一同再次做被执行人吴某1家属的工作,在释法析理、权衡利弊后,吴某1最终也同意了由申请人徐某将另案判决的5000元房屋折价款支付后自愿退还土地的方案。至此,僵持一年有余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柔性执行,审慎处理每一起亲情纠纷
执行法官罗曼表示,“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办理涉家庭、邻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往往积怨较深,如一味追求效率,简单粗暴的执行,可能激化双方矛盾,酿成恶性事件。家庭纠纷大多是因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引起,在执行过程中,如能多一点耐心、多一些倾听,同时做好释法析理工作,能很大程度的促成执行。在本案执行中,虽然事先拟定了强制执行方案,但最终弃而不用,也并不遗憾。
在下一步工作中,通海法院将继续坚持贯彻“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做到边执行、边普法,一案一普法,进一步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守护社会和谐关系。
(通海县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