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海县公证处成功办结了首例遗嘱保管业务。2024年5月的一天,县城城郊社区的吴某、李某夫妻二人,因年岁已高,为避免今后家庭间因财产分割发生纷争,来到通海县公证处寻求帮助。
通海县公证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国公证协会《办理遗嘱保管事务的指导意见》向当事人介绍了办理遗嘱保管的相关程序,公证员对当事人提供的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进行了把关,并详细告知了办理遗嘱保管事务的注意事项。之后,当事人吴某、李某向通海县公证处申请办理了遗嘱保管服务,申请人和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在信封上进行了签封,公证处就吴某、李某遗嘱保管的全过程进行了拍照和摄像,并就相关证据进行留存归档,固定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此次遗嘱保管业务是通海县公证处自中国公证协会关于《办理遗嘱保管事务的指导意见》出台以来办理的第一件。本案中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由公证员亲自把关,申请过程严格遵照法律规定执行,遗嘱人去世后,一旦发生纠纷,公证处所保管的书面代书遗嘱和相关影像视频资料可以印证当事人立遗嘱时的真实意思表示,有利于保护遗嘱人合法、自由处置自身遗产的权利。
公证保管事务是公证机构的非证明业务,保管遗嘱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需求日益多元化,人民群众对于遗嘱公证的法律需求也在不断变化,通海县公证处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开展多方位的公证法律服务,遗嘱保管业务的开展不仅能拓宽公证服务范围,又避免了遗嘱提前被知晓所引起的家庭纷争,更能促使立遗嘱人遗愿得以实现。
(通海县司法局 解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