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的便利性和可行性,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宗旨,全力解决群众“问累、诉累、跑累”,近日,通海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里山乡政府,巡回审理了一起涉及农业生产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以“流动司法”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庭审法官首先向双方当事人清晰告知庭审流程与诉讼权利义务,随后认真听取原、被告的事实陈述与证据说明,围绕案件争议焦点精准引导双方开展举证、质证与辩论,整个庭审过程公开透明。
据悉,自2022年5月起,原告在销售化肥的过程中认识二被告,二被告因种地需要化肥,故向原告进行购买,期间原告根据二被告的需求有时送货上门、有时二被告上门提货。交易期间,二被告陆续支付了部分货款,截至2025年3月1日,尚欠货款15000元未支付。二被告于2025年3月1日出具《欠款条》证明欠款事实,承诺于2025年7月付清给原告,但因经济困难等原因至今未能按期履约。庭审法官结合双方经营状况,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拒付货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引导原告体谅被告的实际困难,经过多轮释法说理与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通海县里山乡巡回审判点的建设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也是通海县以综治中心为依托,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举措,旨在把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门口,就地办案,高效解纷,切实解决山区村群众因交通不变、路途遥远而带来的“诉讼难”问题。此次巡回审理,不仅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更让司法服务真正贴近群众、惠及群众,为营造乡村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注入了司法力量,通过审调结合、释法说理并进,调解为主,调判结合等方式,真正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海县融媒体中心、通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