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有效预防和减少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督促行政部门和学校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2022年3月29日,通海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政府、县委政法委、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关工委、县妇联、县预青联合办、县青少年事务中心,随机选取两所中、小学开展入校督查。督查主要采取“一看二查三听四监督五座谈”的方式开展。
督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我县两所中、小学校,传达学习“一号检察建议”精神、通报近年来我县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对两所学校的食堂、监控、消防设施、宿舍管理、校园周边环境等进行实地检查督导,并随机询问教师、门卫是否知晓“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随机询问学生是否开展过预防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等法治讲座的情况。在实地调查走访过程中,督查组成员还分别在两所学校共四个班级开展预防性侵害知识问卷调查,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宣传资料共130余份。
随后,督查组一行查看学校台账资料,并邀请教师代表开展座谈。在座谈中,听取了两所学校校长针对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性侵害教育、预防校园欺凌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会人员围绕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教育、法治教育等方面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副县长李艳梅指出,校园安全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全力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此外,应全方位多部门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活动,实现学校、家庭、社会各个主体的有机衔接。与此同时,加强各部门联动,打击性侵害犯罪,形成合力,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县教育局局长储强对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一是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及时预防和处理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二是开展预防性侵害专项整治活动。抓好法治教育、家长教育,强化家校协作,积极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三是完善制度,以制度规范师德师风建设、校园安全建设。四是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培训。
县预防性侵害领导小组组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元生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扛实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学校要抓紧时间查缺补漏、逐项落实,确保督导意见落到实处。二是要关注重点人群,强化教育。注重对保安等临聘人员的入职审查,并加强预防性侵害的法治宣传教育。三是预防和打击并重,从严从重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要将“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切实筑牢预防性侵害的各项“制度墙”。与此同时,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要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此次联合督查的开展,有利于促进校园安全建设,保护学生健康成长,同时对推动健全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学生犯罪机制具有重大意义,《通海电视台》进行新闻宣传报道。在今后的工作中,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将把“一号检察建议”的推动落实作为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抓手,坚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同学校、家长、社会筑牢预防性侵防火墙,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