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的要求,积极探索“党建+”多元融合创新工作模式,着力营造“大抓基层、大抓支部”浓厚氛围,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整体提升、全面进步,促使党的建设与检察工作逐步形成从“相加到相融”,从“相融到相长”的发展模式,真正实现了“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良性发展。
一、“党建+品牌创建”,打造优质检察产品。
我院坚持把品牌建设作为推进党支部工作创新发展的有效途径。党建引领“四标”工作创建,各科室“对标对表”,在“四标”创建的基础上,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和督导开展“一部一品”特色品牌创建活动,压实支部、党小组、党员部门负责人创建工作职责,将抓党建、创品牌有机结合。第一检察部扫黑除恶办案团队高质量办结中央扫黑办督办、省检察院交办及通海县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恶案件,荣获“玉溪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通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第二检察部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团队,推动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创新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矫治工作,被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模式,投资24万余元建成通海县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努力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双向、全面及综合保护。第四检察部坚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切实解决来访群众的实际困难,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规范、高效、便民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形成 “窗口亮、形象美、服务实、效果好”的阳光检察新品牌,连续两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二、“党建+司法为民”,绘就公平正义新底色。
一个党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我院在“党建+品牌”同频共振的基础上,始终把党员先进性、示范性体现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重要工作党组书记、党员成员挂帅,重大疑难案件党员领导带头办理,专项工作支委委员牵头组织的权责一体工作机制,党员主动戴党徽、亮身份,立足岗位“创先锋、站排头、当标兵、争第一”。员额检察官中,党员占比超过70%,检察长包案办理的一起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申诉案件入选“云南省检察机关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典型案例”,领导干部的“头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立“党员攻坚办案组”,提起玉溪市首例非法占用林地行政公益诉讼,挽回超范围采矿非法所得39万余元国有资产损失。办理首例增殖放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深入贯彻落实“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诉讼办案理念,充分提现了党员干部勇挑重担的政治本色和先进性。通过“党员+司法为民”同频共振,近三年来,1人被高检院通报表扬,1人荣获全省“检察之星”,1人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1人被市院记三等功,3人荣获“全市十佳公诉人”称号,1人荣获玉溪市“百名政法之星”,2人荣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办理的蒋某交通肇事一案,被云南省妇女联合会、云南省法官协会、云南省女检察官协会、云南省律师协会评为“2020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1件案件入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高检“2022年百件优秀行政检察类案”。
三、“党建+溯源治理”,打造基础社会治理新格局。
以党建为引领,以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为抓手,以党员干警为主导,开展“主题党日+法治宣传”、“主题党日+多元解纷”、“主题党日+普法小课堂”等常态化活动,构建独具特色的“多元解纷资源共享、党建共联、检调对接”的“党建+溯源治理”的融合模式,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的双提升。结合主题党日开展法治宣传15次,结合党员双报到开展矛盾纠纷化解10余次。党员干警以“关爱女童、法治护航”、“守护青春、远离性侵害”等主题开展预防性侵害法治课19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法支持农民工讨薪,三年来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83万元。突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因案致贫的被害人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21万元。扶危济困,救助孤儿,支部发动全院干警连续八年自愿捐助帮扶孤儿李某某,为李某某撑起一片爱的蓝天。连续三年在县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为优秀单位。
作为一个基层检察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的工作思路,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通过探索“党建+”多元融合创新工作模式,强化党建引领、夯实党建根基、激发党建活力。三年来,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创优推进,被县委组织部评为“规范化建设党支部”、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八年被县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在党支部的引领下,我院各项检察业务持续向好发展,被省检察院、省人社厅评为第十四次“云南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被命名为“玉溪市第四批民族团结示范单位”,2022年检察业务综合排名全市第一。涌现出“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检察之星”等一大批优秀检察人才,在党建与业务融合的一线锻炼成长。于点滴中显温度,于无色处见繁花,我院始终以党建工作为底色,在全面推进通海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和精彩。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 戴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