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为检察机关的窗口,是人民群众和检察机关的“桥梁纽带”,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为民“窗口”作用,高效回应群众信访需求,运用释法说理、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多种手段“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推开“温暖控申”品牌培育与创建。
一、坚守为民情怀。一是严格落实“群众利益无小事”办案理念。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树牢办信也是办案,办信就是保稳定,办信就是办民生的理念,在控申职能部门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答复”的首办责任制,做到所有信访均按“地域管辖、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分流处理,并在规定时间期限内以电话、书面等形式答复举报、控告申诉人,保证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达到100%,3个月内结果性答复率100%。二是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群众情怀。积极主动用足用好法律和司法政策,切实解决好一些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所急所盼,用心用情做好“稳心”工作,促进少发生案件、不发生案件,让老百姓减少、避免涉案诉讼,努力变“结案了事”为“案结事了”。三是深化开展“控申为民办实事”的实践活动。接访工作从程序性回复向实体性解决问题转变,通过接访努力实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接访时延伸了解发现信访群众家庭确实存在的实际困难,持续帮助解决;建立健全检察长接访及带案下访、律师参与接待信访群众、重点信访案件定期排查、应急处置联动等制度机制,使接访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见效;优化信访场所环境,热情优质服务群众,为群众提供便利,让群众感到温暖。
二、为困难群众“解难”。一是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沟通协作,加大对农村地区因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完善救助方式,提升救助效果。二是聚焦重点人群,开展专项救助。在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中,接访时发现信访群众家庭确实存在实际困难的,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或者因长期信访存在一定心理健康问题的信访群众,积极引入心理咨询帮扶,将心理抚慰和情绪疏导贯穿于矛盾化解全过程。三是建立多元化救助机制,保障救助实效。在检察机关内部,依托一体化建设建立救助线索移送制度;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积极协同妇联组织,民政、残联、共青团委等多家单位和部门寻求工作契合点,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对困难妇女全面开展司法救助和多元帮扶。2020年以来,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3件,救助33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1.5万元。
三、能动履职促治理。一是继续推行院领导包案制度。通过压实院领导“六包”责任,明确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的包案标准和流程,确保真包案、真化解,严格控制包案后再申诉率。二是履职护企,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优先接待、快速受理,开展公开听证,全方位释法说理,有效推动信访难题的化解。在全面履职的前提下,延伸检察职能,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围绕申请人的合理诉求寻找解决问题的渠道,积极帮助申请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现案件办理的成效最大化。三是强化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力度。持续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监督活动,积极推动检律协作高质量发展,继续探索建立多元化综合纾困解难工作机制,积极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第三方力量参与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工作。四是以公开听证提升办案质效。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办案理念,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贯穿公开听证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真正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担当尽责创先优。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能动履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扎实推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22年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案办理一案入选云南省检察机关院领导包案典型案例,我院控申检察业务考评连续保持全市前列,2021年连续两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一名控申干警曾两次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优秀接待员”称号,2021年被玉溪市政法委评为全市“百名政法之星”,2022年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之星”。
近年来,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延伸打造成“检察民意中心”,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切实提升通海检察服务质效,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彰显通海检察为民情怀。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