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海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六次集中学习。此次集中学习以认真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元生主持,班子成员、专检委、各部门负责人共12人参加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大检察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全市检察长座谈会议精神等内容;副检察长师晓霞、政治部主任吴文成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
针对此次学习,张元生检察长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要坚持不懈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要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制度,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承办人要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感,制定相应的“三同步”工作方案,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做好应对措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持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创建成果,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认真总结检察工作特色亮点,传播好检察工作正能量,讲好“四大检察”故事。
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是最高检对今后五年检察改革作出系统规划和部署,通过完善“六大体系”36项改革任务,深化“四大检察”协同履职,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着力实现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体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围绕36项改革任务,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一线工作优势,勤于思考,敢于担当,善于创新,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具体的检察工作当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融合发展。
三是要对照市院的工作提醒,努力补齐工作短板弱项。今年时间已经过半,各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要按照省市检察长座谈会议精神要求,对照市院8月份工作提醒函指出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保持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同时,要积极践行典型引路法,学习借鉴其他基层院的好经验、好办法,克服工作视野不开阔、思路不广、方法不多等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 周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