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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检察:夯实家庭教育“三机制” 推动未成年人帮教矫治工作取实效
2024-03-06 15:12:43

近年来,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以及参与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服务工作过程中,发现家庭教育缺失、教养方式不当是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为在家庭教育中介入专业司法力量,提升家庭教育的“法治含金量”,通海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助力涉案未成年人帮教矫治工作取得实效。

“专业介入+综合指导”。牵头组建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讲师、检察官等专业人士为主要成员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资队伍,近三年来充分发挥团队效能,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活动4次,联合设计研发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为30名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开展心理疏导、亲子互助团辅、亲职教育指导、法治教育。通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矫治效果得到显著提升,参与家庭教育指导的30名涉案未成年人在亲子沟通、法律意识、行为矫治方面均有所改观,除1人再犯新罪外,其余人员目前没有再次发生违法犯罪的情况。其中,有2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有5名涉罪未成年人在帮教期间重新就业、顺利融入社会,大部分未成年人紧张的家庭关系得到有效缓解,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沟通交流“破冰”,家庭氛围由紧张对抗向融洽和谐转变。

“量身定制+精准帮教”。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之前,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委托青少年事务中心、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开展社会调查,全面了解涉案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深层次原因,对家庭教育情况进行评估,找出影响涉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因素,量身定制家庭教育指导方案,采取 “集体式家庭教育指导”和“个性化定制”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质效。

“靶向帮教+督促监护”。通过委托开展社会调查,全面评估监护人履职情况、监护条件等,研判家庭教育指导的不同需求,坚持“靶向”帮教。对办案中发现的失管或监护方式不当的未成年人家庭,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同时开具监护督促令,近三年来,共开具家庭教育督促监护令56份,责令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并设置3-6个月的帮教期,引导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提升责任意识,监督矫治不良行为,预防涉罪未成年人再次误入歧途。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服务工作中发现的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有困难的家庭,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或者有针对性教育矫治,丰富指导形式,从“一对一”教育拓展延伸,开展团体式、互助式辅导,引导被家庭教育问题困扰的家长开展互动交流,并在互动交流中反思问题、互相启发,不断增强家庭教育效果。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探索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积极开展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及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等工作,通过专业力量对亲子关系和教育效果进行评估指导,提升检察机关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的专业性与实效性,实现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司法教育相统一。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  师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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