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海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盗窃生猪案,及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万余元。
2月26日9时30分许,通海县公安局里山派出所接到王某报警称:“在里山乡六组,我养的两头生猪被盗,价值1万余元,请出警处理。”
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得知,王某系秀山街道黄龙社区人,在里山大凹经营养猪场,但该养猪场已有约半年未经营,只在里面养了两头猪,无专人看管,王某每隔两三天来喂饲料。2月26日8时许,王某像往常一样来到养猪场,却发现两头猪不在厩内。王某在附近寻找未果,于是立即报警。
里山派出所与刑侦大队、网安大队联动,多方走访询问、调取监控、调查研判,发现秀山街道的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3月4日,民警依法将刘某传唤至里山派出所接受讯问。经审讯,王某与刘某同村,且是小学同学,王某养猪,刘某销售猪饲料,生意上多有来往。2019年以来,王某欠刘某猪饲料款6000余元,刘某多次向王某索要无果,便打起了“坏主意”。刘某了解到王某在里山大凹的养猪场无人看管,王某只是隔三岔五前去查看,刘某便于2月23日下午驾驶小货车将王某养猪场内的两头猪盗走。
刘某对盗窃王某两头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其将两头猪藏在杨广镇一废弃大棚内。民警立即赶往该地,将两头生猪缴获并返还受害人王某。
目前,刘某已被通海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赵爽 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