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海县公安局秀山派出所社区民警经过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业主与居委会因建筑物占地不妥引发的矛盾纠纷。
2020年2月,黄龙2组组长李某某打电话到秀山派出所反映:“我们组有一块空地,现在打算出租,但是隔壁一块场地的业主将他家进出的大门装在了我们组这块空地上,已经很多年了,请来处理一下。”
2020年2月17日,黄龙社区领导、社区民警通知涉事一方刘某某到黄龙社区居委会对此事进行协商。协商中,刘某某不同意封闭大门,更不同意在自己的地上重新设置大门,此事陷入僵局。为妥善解决此事,避免事态扩大,社区民警找到刘某某,就他家在集体土地上设置大门的事情从法律角度进行解释,并告知其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建议刘某某不要继续将大门设置在集体土地上。同时,指导黄龙2组收集相关依据,完善商量讨论解决此事的会议记录,发放“大门将于15日后进行封闭”的书面通知书。
3月16日,民警再次到现场进行查看,发现刘某某已经拆除位于路边的房子,重新开了一道大门,刘某某与黄龙2组的纠纷得到了解决。
(白海梅 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