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有人受伤,抢救伤员是首要的事情。可是,通海县驾驶人吴某某就没有这样做,在撞到人后,因害怕被打,竟趁乱骑着电动车逃逸了。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通海交警成功将吴某某抓获归案。
11月11日19时许,通海交警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老玉通路大梨路段,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被电动车连车带人撞到了路边的农田里,请前往处理。待交警赶到现场后,肇事者早已不见踪影,现场只有伤者摔倒在路边的农田里,民警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
民警随后了解到:事发时,吴某某驾驶超标电动车沿老玉通路由杨广驶往九街方向,行驶至大梨路段时,与前方师某某驾驶的三轮车发生碰撞,师某某和三轮车倒在路边的农田里。事故发生后,吴某某由于“怕被撞到的人打”,便驾驶电动车离开了事故现场。
由于吴某某在发生事故后,未保护现场,未履行听候处理义务,擅自驶离事故现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吴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给予吴某某行政拘留7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伤员并报告医疗急救机构;同时迅速报警,主动接受调查处理。逃逸,只会带来更严重的惩罚。
(胡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