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15时许,通海县公安局秀山派出所接到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医护人员报警称:其在输液问题上与患者家属发生纠纷,被对方殴打。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于当天16时将男子王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查,当天15时许,王某带着小孩到县人民医院急诊科输液,因输液问题与医护人员杨某发生口角,并对杨某实施殴打,致使杨某受伤住院。经询问,王某对殴打杨某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因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当医患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理性地通过和平协商和法律途径解决,用谩骂、殴打他人等方式解决,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处罚。
(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