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要心存侥幸,何况为了这么点欠款,就要失去那么多天的自由,值得吗?”近日,通海县拘留所民警对违法人员周某说。
经了解,周某涉及一起经济债务纠纷,欠款金额不大,但由于种种原因,周某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给付义务,导致被法院判定处以司法拘留15日之处罚。收拘周某时,民警告知不履行法院判决对今后生活消费、出行、子女升学等会有诸多影响,耐心分析利害关系,劝导周某尽快还款,提前解除处罚。
被执行拘留的第二天,周某思想有了根本性转变,主动提出愿意偿还债款。随即,周某主动联系家人,将欠杨某的1万元主动送到通海县人民法院,交给法院办案法官。法院工作人员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对余下欠款进行协商,并达成还款协议。通海县人民法院提前解除了对周某的司法拘留。至此,在拘留所民警的努力下,成功化解该起欠款经济纠纷案。
(通讯员 陶艳萍 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