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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警方破获系列工程机械售卖合同诈骗案
发还价值300余万元工程机械
2025-03-25 09: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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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送锦旗感谢警方追回被骗工程机械。

与多家工程机械销售公司签订合同,支付部分首付款后“套取”工程机械,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到期尾款,将挖掘机质押变现……近日,通海警方破获系列工程机械售卖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金额高达450余万元。2月14日,通海警方举行退赃仪式,将缴获的8台工程机械发还给受害企业。

2024年11月,某工程机械销售公司工作人员周先生到通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通海籍男子李某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挖掘机后,未支付完尾款就将挖掘机抵押给别人。

接到报警后,通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2024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没有实际履约能力的情况下,伙同他人先后多次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某工程机械销售公司购买5台挖掘机,双方签订了工程机械买卖合同及还款协议,李某支付了部分首付款,销售人员将挖掘机运送至指定地点。拿到挖掘机后,李某很快拆除了挖掘机上的GPS定位器,并把车辆转移藏匿,之后将挖掘机质押给他人获利,至案发时未付挖掘机款200余万元。

民警通过审讯深挖和缜密侦查发现,2024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以同样的诈骗方式,虚构事实给销售方“画大饼”,谎称自己在通海本地“做大工程,为某高速公路项目承包人、菜市场蔬菜叶清理承包方”,并通过微信将“施工现场”图片和“项目开工”视频发给销售人员骗取信任。李某先后以自己的名义及请托他人,与6家工程机械销售公司签订合同,骗取挖掘机、压路机及多辆叉车,之后将这些价值20万元至60万元不等的工程机械以8万元至18万元不等的价格质押变现,质押所得钱款用于从事相同的违法行为、偿还个人债务及生活消费,涉案金额达250余万元。

“工程还未开工”“等工程款下来就支付”,当销售人员向李某催交分期款项时,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迟迟未按合同及还款协议交付剩余款项。销售人员在联系不上李某且发现挖掘机定位消失时,才意识到被骗。

2月14日,通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举行退赃仪式,将追回的价值300余万元的6台挖掘机、1台压路机、1辆叉车发还给受害企业,切实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没想到我们公司被骗的5台挖掘机全部找回来了!”“感谢警察同志的辛苦付出,为我们公司挽回损失。”受害企业代表将印有“雷霆出击 公正执法”“破案神速 为民服务”“公仆形象 警察楷模”等字样的9面锦旗送到民警手中时说。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通海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工程机械交易是合同诈骗的高发领域,签订合同前应当增强防范意识,多方收集信息,对签订合同的公司及个人主体进行核实,仔细核对手续印章,并通过银行、相关行政管理机关或专业咨询机构了解对方的经营资质和履约能力。合同对资金支付及交付货物的时间、地点、货物种类要有明确约定,同时约定支付方式并保留银行转账记录。

(通讯员 师福鸿 文/图)

来源:玉溪日报(2025-03-25 A04版:四版)

编辑:王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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