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强化法制观念,使知法懂法守法成为一种良好的生活习惯、内在追求和行动自觉,近日,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通海县司法局开展了“关爱助成长 法律护青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把法律“种子”植入童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喜迎二十大 同心护未来”法治宣传
6月1日上午,在通海县未成年保护委员会的组织下,通海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人民法院、县妇联等多家单位在城西小花园联合开展“喜迎二十大 同心护未来”法治宣传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相结合的方式,为青少年们送上了一份特殊的“六一”礼物。
此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民法典》知识图册300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500册,未成年保护知识彩页资料1200余页。
现场向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一再强调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已调整为12周岁,呼吁家庭教育中要有法治意识,关心关爱下一代,教导孩子做自己的“自护神”,受到伤害要大声说出来,及时寻求保护;共同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送法进校园 法治护成长”法治教育
为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学校师生们的法治意识,营造平安、健康的校园法治氛围,通海县兴蒙司法所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积极作用,于5月23日,到河西镇明泉小学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
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明泉小学法治副校长讲座用带有童趣的视频动画现场向低年级的同学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并对未成年人在学习生活中应该怎样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向同学们进行了重点宣讲。
此次法治宣传活动,有利于推动青少年养成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增强其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为创建平安法治校园保驾护航。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防校园欺凌”法治讲座
5月17日,通海县河西镇河西小学法治副校长周彦杉应邀前往河西小学,面向五六年级的225名师生,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课。从法律责任年龄切入,围绕《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的年龄的相关规定及确立意义,强调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深度剖析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指出哪些不良行为会是违法犯罪的前兆,教授未成年人预防侵害的基本方法;穿插大量案例分析,从校园欺凌和开玩笑的区别,展开对校园欺凌的定义、主要表现形式,如何应对校园欺凌逐一进行讲解。同时,还宣传了5月7日由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同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通海县司法局 文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