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及司法厅关于加强刑法执行一体化建设的相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提升社区教育矫正质量,通海县司法局特邀云南省司法厅选派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组成工作队于1月17日下午到通海县杨广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体教育活动。
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首先,由工作队陈队长和朱警官组织开展队列训练,进一步强化矫正对象的纪律意识、守法意识。其次,由李警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部分重点内容,让矫正对象时刻牢记自身身份,加强自我约束,切莫再次触犯法律,时刻心怀感恩,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和家人。接着,由许警官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辅导《做情绪的主人》,提醒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不要有任何的心理包袱,学会自我心理调节,不要做冲动的奴隶。最后,工作队警官对两名重点矫正对象进行了谈话教育,告知在矫正期间的汇报制度及矫正期间违规违纪的严重后果,提醒时刻牢记法律红线,严格要求自己。
此次集中教育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教育矫治的效果,对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纪律观念,增强其悔罪意识和改造意识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海县司法局 王晓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