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骨干。维护铁路运输安全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让我们共同遵守以下“十五不准”,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1.不准侵占铁路建设用地;
2.不准在铁路两侧山坡开荒种地;
3.不准在铁路两侧二十米以内放牧;
4.不准在铁路两侧开山放炮、采石、挖沙、取土;
5.不准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玩耍或横跨铁路,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6.不准围车、跟车叫卖或在站台上、车站工作区范围内摆摊设点;
7.不准在铁路附近修建防碍行车瞭望的建筑物和种植树木;
8.不准在铁路上私设平交道口;
9.不准损毁、移动铁路信号装置及其它行车设施;
10.不准在铁路上放置障碍物和石击列车;
11.不准聚众拦截列车、冲击车站和行车调度机构;
12.不准偷盗、哄抢铁路运输物资和铁路设施、器材;
13.不准收购、变卖铁路设施、器材和运输物资;
14.不准包庇、窝藏偷盗铁路运输物资、设施、器材的人员和销售赃物;
15.不准防碍公安人员、铁路护路人员执行公务。
如果你不遵守“十五不准”,产生的后果非常严重,可能造成你身体终身残疾或者伤亡。特别是由于你的行为造成列车脱轨、颠覆等重大事故,你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面临数万、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经济赔偿。故请大家自觉遵守爱路护路“十五不准”。
保护铁路安全 人人有责尽责
通海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