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海“2·11”特大盗窃手机案告破,同时协破红塔区、澄江县系列盗窃案4起,共抓获嫌疑人五人,缴获手机19部(其中全新手机9部)、平板电脑4台、笔记本电脑2台、现金2.5万余元等一批赃物赃款。
2月11日大清早,手机店店主孙某拨通了报警电话。原来孙某在通海县秀山街道西大街的手机店一夜之间被盗手机50余部,损失价值高达17万余元。
案发后,通海县公安局局长杨兴龙坐镇指挥,通过相关工作,民警于案发后10小时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并辗转昆明等地对犯罪嫌疑人展开追捕。之后,五名犯罪嫌疑人丁某、钟某、操某、代某、刘某分别在昆明和贵州落网。
到案后,五人对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在案件调查中令民警吃惊的是,操某、代某、钟某、刘某四人与丁某年龄相差悬殊,且丁某作为一名父亲竟然跟着一帮孩子行偷盗之事。
原来,丁某(男,32岁,华宁县人)长期好吃懒做,今年春节前,贪图享受的他租了一辆轿车,之后为续交租车钱绞尽脑汁,后来找到同样不务正业的同乡操某(男,18岁)、代某(男,18岁)、刘某(男,17岁)和钟某(男,16岁)四人,五人便打起了“发财”的歪主意。
2月3日晚,五人驾车窜至红塔区,趁着夜深盗窃了一家歌厅里的笔记本电脑、显示器等财物,次日销售部分赃物。初尝甜头后,五人又盯上了手机店,并制定了甲地作案乙地销赃的方案,还购买了口罩、手套、破坏钳、起子等作案工具。
2月9日凌晨,五人窜至澄江县城连夜撬盗了三家手机店。2月10日,五人驾车窜至通海,将所盗手机全部销赃获利2000余元。在通海吃喝玩乐一番后,很快盯上了孙某的手机店。
2月11日凌晨,五人撬开店门洗劫了店内全新的高档手机50余部,得手后驾车迅速逃离现场,并到红塔区销赃了几部手机。
2月12日,五人到昆明将全部赃物销售一空后回到通海,发现被通海警方盯上后弃车逃到昆明躲藏。
2月13日,通海警方一鼓作气追至昆明擒获丁某、钟某两人,而操某带着代某、刘某逃向贵州“避难”。通海警方紧追到贵州,将三人抓获。
目前,丁某、操某、代某、刘某、钟某五人已被通海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童永波 储琳)
编辑: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