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懒做,却还吃霸王餐吃得心安理得。近日,通海一男子因吃霸王餐进了看守所。
李某(男,51岁,杨广镇人)离异多年,育有一儿一女,2015年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李某的儿女已经成年,自家有地,且身体健康,刑满释放后,李某若是辛勤劳作,改过自新,一家三口的日子也可以过得很温馨。但李某回来后,懒惰成性,游手好闲,将自家土地租给他人耕种,自己靠着微薄的租金度日。李某好酒爱烟,租金根本无法维持他日常的生活,于是动起了歪心思。
2018年11月的一天夜里,身无分文的李某想吃肉喝酒,便独自一人到杨广镇一烧烤店吃东西。酒足饭饱后,烧烤店老板让李某结账,可李某告诉老板他没有钱,就是来白吃的。烧烤店老板报了警,但李某身无分文,又找不到人为他付款,民警只能将李某带至派出所进行批评教育。谁知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李某不以为然。
自2018年11月以来,李某在杨广镇多家烧烤店、饭店、小吃店以及秀山街道、纳古镇等地吃霸王餐10余次。2019年5月,李某因多次吃饭不给钱被杨广派出所民警严厉教育,并对其形成了询问笔录。但李某并没有就此收手,反而变本加厉。李某每次都会选择不同的饭店,每次都是吃几十元,吃完也不偷偷摸摸走,反而理直气壮地告诉老板没钱。大多数时候老板也不会太为难他,只能自认倒霉让他走或者打电话报警让民警加以管教。2019年8月9日,李某在杨广卫生院旁一家新开的饭店再次故伎重施时,老板报了警,民警再次将李某带至派出所,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
在对李某进行讯问的过程中,李某称自己身体状况良好,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又嫌种地太累,加上本来就懒惰,没有上进心,于是就“以烂为烂”。刚开始去吃霸王餐时还会有点不好意思,就跟老板说过两天再来给钱,后来越吃越自然,每次饭店老板报警,也是被民警教育一番就放他回去了。而且去过一次的饭店他就不去了,也没有人认识他,所以半年多以来,李某辗转秀山街道、纳古镇、杨广镇各饭店吃霸王餐10余次,金额达1000多元。
在杨广派出所讯问室,通过民警多次教育,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也触犯了法律。
目前,李某已被通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罗巧 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