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群众举报,县城有辆黑色小轿车速度很快,疑似未成年人驾驶,十分危险。
交管大队立即出警,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展开排查,通过工作,锁定号牌为云FU×××6的黑色小型轿车。民警在北街延长线找到该车时,示意停车接受检查,但驾驶员加大油门逃离现场,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随后,民警将驾驶员传唤进行调查。经调查,驾驶员吉某为未成年人,其无证驾驶的车辆是朋友从车行租来的。民警当场对吉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讲解了未成年人无证驾驶车辆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吉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
(通讯员 杨涵 华于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