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
面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挑战,新平县公安局新化派出所坚持党建引领、统筹协调、分级负责、精准实施,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为抓手,主动融入新化乡党委、政府制定的“三级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工作中,依托社区,依靠群众,努力向“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迈进。
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新化乡党委创新推出了“枫桥式”三级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级调解以各村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组织村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立足化解简单、争议不大的矛盾纠纷。二级调解以分管领导为所属行业领域第一责任人,组织相关站所和专业人员,着力化解较为复杂的矛盾纠纷。三级调解以乡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由乡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牵头负责,派出所、司法所配合协调,攻克各村和部门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三级调解自下而上,上一级对下一级调解未成功的纠纷承担进一步调解责任。
新化派出所在工作中主动融入“三级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派出所民警联合司法、综治、交警、社保、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每年定期不定期深入矛盾纠纷突出村组、家庭开展普法宣传、案例宣讲、警示教育等方式,着力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由派出所和司法所牵头,聘请法律顾问和专家学者,对乡村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技巧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乡村两级调解人员能力素质。派出所社区民警还利用兼任村(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这一平台,全面参与一级调解。
针对一级调解未成功的矛盾,派出所配合主责部门实施调查,积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在理清法律和责任关系上着力,在做通当事人思想工作上发力,为二级调解提供专业支持。面对由乡党委书记负责的三级调解,加强事前研判,积极参与调处化解方案制定,全程派员参与调解,全力服务积案攻坚。
通过“三级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新化乡26件信访积案成功化解14件;全乡信访和矛盾纠纷由2018年的202件下降至2019年的116件;三年来调解纠纷391件,成功率97.02%,其中一级调解305件、占77.2%,二级调解23件、占5.8%,三级调解67件、占16.9%。全乡越级上访明显减少,由矛盾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显著下降,无“民转刑”案件发生,全乡社会和谐满意度得到全面提升。
(陈猛 王晓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