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新平长安网 >> 工作要闻
新平县政法系统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2021-06-16 17:11:50

6月15日,新平县召开2021年第二次全体政法委员(扩大)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星,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潘寿龙,县人民法院院长马武等县委政法委委员出席会议,政法各单位班子成员、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以议题形式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工作简讯第81期 新平县政法系统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229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星主持会议并强调,党中央出台《意见》,明确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是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重要成果,是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锐利武器,是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关键举措。各政法单位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要结合当前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学习领会“为何监督、监督什么、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结合学习贯彻《意见》,深刻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大意义,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政治建设的大事要事来抓,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工作简讯第81期 新平县政法系统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575

要落实好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一把手”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责任扛在肩上,大胆管理。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主动开展任职谈话、监督谈话、教育提醒、批评教育,特别是要把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一把手”同时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以身作则,正确对待监督、自觉配合监督,视监督为爱护,习惯在监督的“聚光灯”下开展工作,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积极有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进行健康的思想斗争。县委政法委要紧盯“一把手”,要通过队伍建设督查,落实述职述廉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掌握对“一把手”的综合评价和反映。

“一把手”要重视抓监督。要以有效监督“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战略目标,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要带头以学习贯彻《意见》为契机,坚持经常学、长期学、深入学,把《意见》入脑入心。要深刻理解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准确把握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刀把子”和“枪杆子”,确保政法工作不走偏,确保政法工作坚定的政治方向,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政治忠诚,打造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政法铁军。

工作简讯第81期 新平县政法系统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1212


编辑:杞洁
关闭
主办:中共玉溪市新平县委政法委员会
运维:玉溪网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