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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一“黑酒店”被取缔
2021-02-07 09:19:02

近日,新平县公安局桂山派出所依法取缔了一家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的“黑酒店”,并给予业主治安罚款500元的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场所治安管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2020年以来,新平县公安局桂山派出所结合正在开展的“三查五告知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深入摸排、集中整治、严格取缔等举措,加大对旅馆业、歌舞娱乐场所等人口密集场所的重点检查、重点整治。2020年10月19日,桂山派出所在办理一起治安案件时发现,新平县某大酒店在未获得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后经工作查明,该酒店在2020年7月至11月期间,业主管某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在新平县古城街道锦秀路擅自经营,其间向住宿的旅客收取住宿费5000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0年12月31日,新平县公安局给予管某治安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对新平某大酒店予以取缔,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活动。

警方提示:外出住宿时,应入住正规旅馆,切不可贪图便宜,入住存在安全隐患的“黑酒店”;同时提醒广大业主,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经营未取得公安机关特种行业许可证的行业,一旦发现,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查处并取缔。

(郭清)

编辑:禹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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