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新平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民警和热心群众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凤头蜂鹰。
当日7时许,一名热心群众报警称:某小区后门旁一店铺内发现一只老鹰。环食药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携带装备到达现场。经了解,热心群众发现一只疑似老鹰的猛禽停息在自家店铺内,因怕它受到伤害便用纸箱罩住,放在小区门卫处。
民警迅速联系县林草局工作人员,经检查确认其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凤头蜂鹰。通过初步检查,未发现凤头蜂鹰出血或骨骼损伤情况,推测可能因体力透支导致暂时性飞行障碍。
民警将凤头蜂鹰交由县林草局工作人员带回静养观察,待其完全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放归自然。
(通讯员 张碧卿)
来源:玉溪日报 2025-09-23 A04版: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