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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森林公安局及时出警救助四只猴面鹰幼崽
2014-01-07 17:11:21

  本网讯   1月6日,新平县森林公安局及时出警,成功救助四位“不速之客”--猴面鹰幼崽,并带回森林公安局进行饲养观察。

  当天中午12:50,新平县森林公安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古城街道办事处纳溪村委会纳溪村131号群众家中有四只类似猫头鹰的鸟类,搞得家中臭气熏天,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活,请森林公安派员处理。”接到报警后,县森林公安局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指派经验丰富的民警前往处理。到达纳溪村131号屋前,在该户主人余女士的引领下,民警来到了顶层房间。房间中,臭气弥漫,不时传来类似“咚咚咚”的声音。民警当即在余女士的配合下,经过十多分钟的努力,将四只“不速之客”成功捉获。经询问了解:原来顶层这间房屋是余女士的女儿居住,由于女儿长期在外,只偶尔回来居住,间接导致四位“不速之客”在此安家,赶也赶不走,因知道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随即向森林公安民警求助。

  经民警初步观察确定,这四只鸟儿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幼崽,现因其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故留在森林公安局精心饲养,待长成时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由于森林公安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和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群众的知晓率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每年接到群众报警救助野生动物的事件大幅增加,救助种类不断增多。通过此次救助事件说明人民群众具有很强的保护野生动物的爱心和观念,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让我们携起手来,用实际行动关爱野生动物,共建人与动物和谐家园。(撰稿:姚俊伟)

 

 

编辑:杨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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