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新平县生态文明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为2014年1月1日起全面开展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做好充分准备。根据市森林公安局的通知要求,12月19日,新平县森林公安局组织全局民警召开开展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动员会,会议由新平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汤道平主持。
会上,汤局长首先传达学习了《云南省林业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云林法策〔201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林业部门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13〕69号)和《云南省林业部门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简要回顾了12月18日上午召开的云南省推进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会议精神。之后,汤局长结合县森林公安工作实际,组织全局民警对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的权限内容、方式、执法主体、救济渠道以及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最后,汤局长结合森林公安当前工作形势提出:一是全局民警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和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的相关规定,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二是全局民警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政策,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接受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林业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监督,端正执法思想,确保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权效的实现;三是要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行政执法的重要作用,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四是全局民警要加强学习和参加培训,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主动接受县局法制室的监督和审核,确保林业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五是县局法制室要积极与市森林公安局法制科沟通和协调,多请教、多汇报,研究解决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点和难点,快速适应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新要求。(撰稿:姚俊伟)
编辑:杨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