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新平长安网 >> 森警之窗
村民私自砍伐枯木受追责
2014-09-22 09:09:02

  

    近日,新平县森林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滥伐林木案,逮捕1人,随即向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查明:者竜乡摇村委会村民刘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到自家责任山“营盘山”砍伐枯木并断成137桐两米原木后堆于此山。经鉴定:其滥伐的林木树种均为云南松,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137桐云南松枯死2米原木,原木材积为12.305立方米,计立体蓄积为18.931立方米。刘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目前,县森林公安局以刘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移送审查起诉。此案的成功侦破,将有力的震慑不法之徒,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爱护森林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新平县域内的林区治安稳定。(新平县森林公安局   姚俊伟 )

编辑:新平长安网
关闭
主办:中共玉溪市新平县委政法委员会
运维:玉溪网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