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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祸”的风倒树
2015-03-30 09:18:20

   新平平甸乡塔尼莫则克林内被风吹倒的七株云南松引起了不法者的注意。近日,新平县森林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盗伐林木案,犯罪嫌疑人普某某、孙X平、孙X祥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砍伐他人山上被风吹倒的云南松,涉嫌盗伐林木,3人均被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4年7月9日23时许,新平县森林公安局值班民警接报警称:“在他拉社区下鲊马命小组小箐旁有一辆新天力拖拉机装有木材,有些可疑,请派员查处。”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报警后,深夜出击,及时赶赴现场找到可疑车辆,展开细致调查和蹲点守候,终将准备拉运木材外出的孙X平等人抓获。经森林公安依法查明:当天,他拉社区下鲊马命小组村民普某某、孙X平、孙X祥3人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互相邀约到塔尼莫则克山林擅自砍伐两户人家林内的7株被风吹倒的林木,并断成3米长原木,用孙X平的新天力农用车运回下鲊马命小组路边准备出售,当晚在途中被森林公安查获。经鉴定,3人盗伐的林木树种为云南松,立木蓄积为4.21m3

  森林公安民警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上述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普某某、孙X平、孙X祥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盗伐他人林木,数量较大,影响较为恶劣,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教训极为深刻。希望还在心存侥幸,想获取非法利益的人员以此为鉴,悬崖勒马,不要重蹈覆辙,共同保护新平来之不易的森林生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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