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新平县委政法委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围绕“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目标,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及其他突出问题,坚持开门搞整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时间
2021年4月23日至6月30日。
二、举报对象
县委政法委全体在编在职干部。
三、举报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违反规定利用岗位职权牟取利益(干部本人违规经商办企业,本人及其家属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执法司法监督不力;
(四)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六)玩忽职守。
四、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监督受理方式
新平县委政法委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77-7011348;举报邮箱:xpzfw@126.com。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受理电话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8: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新平县委政法委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若有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感谢社会各界对新平县委政法委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通告
新平县委政法委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