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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汉自制“药水”出售被处罚
2020-07-15 11:07:47

近日,新平县公安局桂山派出所依法查获一起卖假药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案件。

4月8日,桂山派出所收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白某涉嫌诈骗违法行为”线索后,立即对该线索进行调查。经调查查明,2020年3月,白某在家中用开水泡制桉树皮混合液,并将混合液装在矿泉水瓶内,拿到县人民医院附近售卖。3月7日9时许,白某向前来县人民医院看病的鲁某谎称矿泉水瓶内装的是治病的“药水”,能治脑梗、风湿等疾病,骗取了鲁某1000元人民币。3月8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白某将违法所得1000元人民币退还鲁某。

经查,白某对自己违法的事实供认不讳。5月28日,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对白某诈骗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同时,因白某已70周岁,故按规定对白某不执行行政拘留。

(陈猛  郎定蕊)

编辑:禹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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