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检察院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主题,牢固树立办案、息访和为民三者并重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成功救助了7名受害人或近亲属,共发放救助金 80000 元,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图为办案人员将司法救助金送到红河州石屏县被救助人家中)
(图为办案人员将司法救助金送到红河州红河县被救助人打工处)
一、加大宣传, 使救助制度深入人心。我院借助多平台、采取多形式,做到定点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定时宣传与平时宣传相结合,专项宣传与交叉宣传相结合,在县城、到乡镇、进村入户对司法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期限、救助流程等业务知识进行广泛宣传,使司法救助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加强管理,认真开展司法救助。我院根据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因他人犯罪行为或民事侵权行为遭受损害、侵害,并且无法得到赔偿或赔偿不到位,导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或近亲属基本情况进行了排查,认真做好被害人或近亲属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基础台帐,同时到法院、被害人或近亲属所在的村组、家中进行走访调查,最后确定救助对象、依法给予救助。
三、加强为民、便民、利民服务,提升工作效果。对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的受害人,无论是在做笔录、补交材料、还是领取救助金等环节,我院尽管避免其来回奔波、减少其往返成本,做到亲自深入居所地、打工地,登门入户、上门服务,得到当事人的好评、当地群众的点赞。
四、加以疏导,排忧解难、化解矛盾。为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在办案中,我院办案干警始终带着一颗诚心、细心、真心和耐心与被害人或近亲属谈心、交流,针对被害人或近亲属的困难和思想症结,时而开导、时而安慰、时而鼓励。这不仅缓解了被害人或近亲属的一些经济困难,而且消除了被害人或近亲属的不满或抵触情绪,最后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更重要的是被害人或近亲属得到了精神方面的安慰、关心和关爱,增强了克服困难、脱贫致富、向往美好生活的信心和勇气。(来源:峨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