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以及省委《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全省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制度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意见》,5月5日,通海县政法系统2023年度政治督察工作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江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政治督察制度是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形式,是党委巡视巡察工作在政法系统的补充,本质是政法系统的党内监督制度。通海县委政法委对标上级要求,于去年9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相关的计划和管理办法等,确保政治督察制度在我县政法系统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常态化运行。
会上,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江华通报2023年度政治督察工作筹备情况,并提交审议了《关于对通海县人民法院开展政治督察的工作方案(送审稿)》。同时,县委政法委政工室主任陈泰安就《方案(送审稿)》作了简要说明。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政治督察的政治意义。坚决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政治督察的要求上来;明确督察重点,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衡量督察工作的重要标准,坚持政治要求,抓住关键问题,提高督察发现问题质量。二是要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督察标杆。对县人民法院履行全面管党治警职能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充分发挥政治督察“显微镜、探照灯”作用,深入查找剖析县人民法院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存在问题背后的政治建设、政治能力、政治态度问题。三是要强化政治担当,严守政治督察工作纪律。政治督察过程中要认真履行政治监督职责,严格遵守督察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政治督察工作提质增效。
县人民法院院长范兴林,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委组织部及督察组成员等参加会议。
(通海县委政法委政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