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长安网
您当前位置: 县区政法
通海里山:规范“三项权力” “1+1>N”模式为民解忧
2024-07-11 09:24:52

通海县里山乡党委政府以综治中心为枢纽、网格化为基础,进一步规范乡镇综治中心“三项权力”运行机制,积极发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直接面向基层、联系服务群众的实战处置平台作用,努力实现“问题早发现、矛盾早化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近年来,成功调处多起矛盾纠纷,用心用情用力讲好新时代“枫桥经验”通海故事。

近日,通海县里山乡成功调处了一起因建房事故导致死亡的赔偿纠纷。王某承揽了师某家的房屋建盖工程,并将建房中所涉的混凝土浇灌项目分包给洪某。洪某带领张某等7人在实施混凝土浇灌过程中,张某在搬运物料时不慎从二楼摔下当场死亡。张某家属因与王某、洪某就张某的死亡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双方相持不下。案件发生后通海县里山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乡综治中心有效行使“三项权力”,及时成立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牵头,里山派出所、通海县公证处等多部门组成的调解小组共同调处该起纠纷。

为保证纠纷顺利解决,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调解小组做实前期走访摸排工作,精准分析研判,抓住时间节点步骤,有序开展调处工作。一是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多次同县人民法院法律顾问沟通联系,详细咨询今年以来相似的司法实践案件,抓牢责任划分的法理依据。二是及时开展实地走访。详细走访了解王某、洪某家庭情况,帮助被走访家庭梳理分析纠纷症结、痛点难点,点对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讲授法理知识。三是面对面开展安抚工作。多次深入死者家中,用心用情开展安抚工作,为死者家属讲现状、讲法理、讲人情。经过多天的努力,最终三方就张某的死亡赔偿达成和解,通海县公证处现场为三方当事人办理了和解协议公证,及时固定证据,成功预防了一场可能因死亡赔偿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在化解纠纷的同时做到了案结事了。

近年来,通海县里山乡党委政府、乡村两级综治中心、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始终坚持“预防引领、优势互补、多元共调”的理念,深入践行“枫桥经验”,规范运行“三项权力”,全力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格局。积极引入公证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派出所等司法资源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预防性司法制度优势,努力实现“1+1>2”的效果。里山乡党委政府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依托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提升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能力,推动建设成为更高水平的平安里山、法治里山。

(通海县司法局)


编辑:王一婷
关闭
主办:中共玉溪市委政法委员会
运维:玉溪网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滇ICP备10004706号-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