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长安网
您当前位置: 以案说法
交叉路口两车抢行相撞
2019-11-13 16:28:03

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常言道“宁等三分,不抢一秒”,但仍有部分驾驶人爱“抢一秒”,不顾交通指示灯提醒,一冲到底,终酿事故。

10月29日16时许,峨山交警大队接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称,环城北路原面粉厂路口两车相撞,请前往处置。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得知,两位驾驶人在不同方向等待通行,当绿灯亮起那一刻,两位驾驶人争抢往前冲,导致普某某驾驶的左转面包车与黄某某驾驶的直行大货车相撞,之后大货车“推”着面包车撞上路边的电杆,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电力设备受损的交通事故,所幸双方驾驶人只是轻微擦伤。

交警提示:交叉路口通行时,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当绿灯亮起时,不要快速起步急加速,要留意周围有无行人、非机动车横穿;当通过路口时,要与前车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前车急刹,左转车辆须注意前方来车,确保安全通过路口。(柏磊 文/图)

编辑:禹露
关闭
主办:中共玉溪市委政法委员会
运维:玉溪网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滇ICP备10004706号-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