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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涉五项交通违法被处罚
2019-11-27 16:48:20

11月16日,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名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小伙,经过进一步调查,小伙竟然涉及五项交通违法行为。

11月16日14时许,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曼来镇水塘组路段开展路检路查,一小伙驾驶摩托车朝执勤点方向驶来,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发现其未佩戴安全头盔,并有酒驾嫌疑。交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含有酒精55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作进一步核实检查,该小伙表示没有驾驶证、行驶证。民警问道:“没有行驶证,摩托车何来的牌照?”小伙说道:“摩托车是从网上买来的,从广州发货到元江,车牌是为了方便加油,把以前老摩托车的车牌挂上去。”

驾车人涉及酒驾、无证驾驶、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未落户、使用其他机动车车辆号牌五项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对其进行教育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其罚款2750元、扣留摩托车的处罚。(金晶)

编辑:禹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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